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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污水處理是指為改變污水性質(zhì),使其對環(huán)境水域不產(chǎn)生危害而采取的措施。
城市污水處理一般分為三級:
一級處理,系應用物理處理法去除污水中不溶解的污染物和寄生蟲卵;
二級處理,系應用生物處理法將污水中各種復雜的有機物氧化降解為簡單的物質(zhì);
三級處理,系應用化學沉淀法、生物化學法、物理化學法等,去除污水中的磷、氮、難降解的有機物、無機鹽等。至于采取哪級處理比較合理,應視對排出物的處理要求而定。
城市污水處理以一級處理為預處理,二級處理為主體,三級處理很少使用。一般工廠排出的污水,至少應采取兩級處理。 一般大型污水處理廠多采用以沉淀為中心的一級處理和以活性污泥法為中心的廢水二級處理,再進行污泥消化處理,對污泥進行濃縮消化和脫水。
一級處理:建議使用陰離子聚丙烯酰胺。 活性污泥處理:一般使用中、高離子度,中等分子量的陽離子聚丙烯酰胺。